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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机能实验中心安全与卫生规则
 

为保证人体机能实验中心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优化实验环境,防止事故,特制定本规则:

1.做好人体机能实验中心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是确保实验室正常工作和财产及人身安全的基本保证。全体实验室人员必须强化安全与环保意识,努力优化实验室环境,确保实验室安全。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以安全员为本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另设立八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实验室安全员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本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

3.实验室设备、仪器与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与管理,试验时严格领用发放手续。机能实验室设备以八道仪、四道仪、电脑和打印机为主,实验楼每天由校保安人员准时负责给二楼和六楼的铁门上锁,以保证各实验室设备的安全。

4.严格遵守国家《化学实验品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仪器室、药品室、存放易燃物品的场所,严禁烟火。实验操作室与办公室分开。

5.各实验室要认真执行卫生通风工作,实验课上课前10分钟,应打开排气扇及门、窗,使室内外空气充分流通。

6.实验课中,指导教师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新进实验室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

7.实验后要清理场地,离室前值日学生要关好门窗、水龙头、切断电源总开关。带教老师应对该实验室进行安全与卫生检查,然后由安全员不定期进行复查。特别是在停电、停水以及重大节假日时,要开展全面安全、卫生检查,由安全卫生责任人组织人员实施,严防水、火、盗等安全事故,每次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

8.实验室房门钥匙由实验员管理,不得随意将钥匙转交他人管理使用。未经许可不得加配钥匙。若钥匙丢失或发现有可能被“盗配”,应立即换锁。

9.剧毒品(有机磷农药等)、易爆品(TNT等)、麻醉品(乌拉坦、戊巴比妥钠等)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分开存放,坚持两把锁两人管理,两人一起领用制度,由实验技术人员拿库房钥匙,安全员拿保险柜钥匙。易燃品(乙醚、酒精、三氯甲烷等)应隔离火源,小心存放,氧气罐应放于通风良好处。动物实验后尸体必须集中深埋或火焚处理,不得混入日常生活垃圾内。消防器材要放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10.发生安全事故,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减少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校办或保卫处报告。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上报事故情况,不隐瞒真相,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对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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